新 闻 稿

电 讯 局 发 出 有 关 通 讯 服 务 合 约 守 则 以 加 强 保 障 消 费 者

电 讯 管 理 局 ( 电 讯 局 ) 今 天 ( 二 零 一 零 年 二 月 二 日 ) 发 出 一 份 新 的 实 务 守 则 ( 守 则 ) , 为 业 界 提 供 拟 订 服 务 合 约 方 面 的 指 引 。

电 讯 局 发 言 人 表 示 : 「 香 港 的 电 讯 市 场 属 全 球 最 竞 争 激 烈 的 市 场 之 一 , 电 讯 服 务 非 常 普 及 , 因 此 消 费 者 的 投 诉 也 不 少 , 当 中 大 部 份 涉 及 合 约 纠 纷 。 」

守 则 会 以 自 愿 性 质 实 施 , 即 时 生 效 , 以 取 代 电 讯 管 理 局 局 长 ( 电 讯 局 长 )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发 出 的 两 份 类 似 守 则 。 电 讯 局 长 曾 于 二 零 零 一 年 发 出 《 有 关 公 共 流 动 无 线 电 话 服 务 合 约 的 实 务 守 则 》 , 该 守 则 其 后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修 订 。 电 讯 局 长 亦 曾 于 二 零 零 四 年 发 出 《 有 关 公 共 电 讯 服 务 合 约 的 实 务 守 则 》 。 该 两 份 守 则 订 下 多 项 要 求 , 包 括 合 约 的 文 字 应 浅 白 和 清 晰 , 关 键 内 容 ( 例 如 提 前 终 止 合 约 的 赔 偿 条 文 及 条 款 ) 应 放 于 当 眼 位 置 或 以 特 别 标 示 的 方 式 展 示 。

发 言 人 阐 释 : 「 根 据 实 施 该 两 份 已 遭 取 代 的 守 则 所 得 的 经 验 , 以 及 为 了 向 消 费 者 和 业 界 就 订 立 公 正 、 公 平 及 合 理 的 服 务 合 约 提 供 进 一 步 指 引 , 电 讯 局 在 谘 询 业 界 和 消 费 者 委 会 员 的 意 见 后 制 订 这 守 则 。 与 之 前 的 两 份 守 则 比 较 , 守 则 加 强 对 下 列 各 方 面 的 要 求 :

  • 除 某 些 例 外 情 况 外 , 客 户 可 在 七 天 冷 静 期 内 取 消 合 约 而 毋 须 支 付 罚 款 ;
  • 如 因 合 约 条 款 更 改 而 引 致 服 务 的 质 素 或 价 格 出 现 重 大 改 变 , 客 户 可 终 止 合 约 ;
  • 终 止 合 约 的 安 排 必 须 容 易 和 方 便 执 行 ;
  • 不 得 自 动 续 约 , 除 非 得 到 客 户 事 先 同 意 ;
  • 在 达 成 口 头 协 议 后 一 段 合 理 时 间 内 , 须 提 供 合 约 的 印 刷 本 ;
  • 迁 址 安 排 最 多 只 能 征 收 相 关 费 用 ; 以 及
  • 交 还 客 户 设 备 的 安 排 必 须 合 理 。 」

发 言 人 续 称 : 「 守 则 属 自 愿 性 质 , 我 们 鼓 励 电 讯 商 在 其 网 站 公 布 会 遵 从 守 则 的 规 定 , 并 每 半 年 或 每 年 报 告 其 遵 从 的 情 况 ; 如 我 们 发 现 该 些 报 告 不 正 确 又 或 有 误 导 , 电 讯 局 长 会 根 据 电 讯 条 例 ( 第 106 章 ) 第 7M 条 , 考 虑 调 查 有 关 个 案 。 我 们 会 密 切 留 意 守 则 的 成 效 , 如 有 关 合 约 争 议 的 投 诉 数 目 仍 然 没 有 改 善 , 我 们 会 认 真 考 虑 应 否 采 取 其 他 更 严 厉 的 措 施 。 」

发 言 人 补 充 : 「 除 守 则 外 , 电 讯 局 亦 自 二 零 零 八 年 九 月 起 推 出 另 一 项 排 解 纠 纷 的 试 验 计 划 。 根 据 这 项 试 验 计 划 , 有 关 服 务 供 应 商 与 客 户 之 间 不 能 解 决 的 合 约 争 议 个 案 , 经 挑 选 后 会 以 自 愿 原 则 转 介 给 独 立 的 专 业 人 士 裁 判 。 推 行 试 验 计 划 的 目 的 , 是 评 估 计 划 能 否 为 合 约 争 议 带 来 更 快 捷 有 效 的 庭 外 解 决 方 法 。 我 们 快 将 检 讨 试 验 计 划 , 以 决 定 应 否 长 远 实 施 这 项 计 划 。 」

守 则 全 文 可 在 电 讯 局 网 站 PDF 格式 - 请以最新Acrobat Reader 软件阅览以达最佳效果 下 载 。

 

电 讯 管 理 局
二 零 一 零 年 二 月 二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