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 年 电 讯 局 长 裁 决
根 据 《 电 讯 条 例 》第 36A 条 就 九 仓 电 讯 有 限 公 司 和 香 港 电 话 有 限 公 司 之 间 有 关 在 香 港 电 话 有 限 公 司 机 楼 内 设 立 并 置 器 材 区 的 收 费 所 作 的 裁 决